当前位置: 指导文件
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节能措施摘要

8月11日,新华社受权播发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。《条例》包括6章43条,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。这部法规旨在推动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节能,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,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。《条例》要求公共机构加强用能管理,采取技术上可行、经济上合理的措施,降低能源消耗,减少、制止能源浪费,有效、合理地利用能源。

集团公司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,于5月30日制定下发了《关于在公司系统广泛组织开展“节能降耗,勤俭办企业”活动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在公司系统广泛组织开展了“节能降耗,勤俭办企业”活动。《条例》公布后,公司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落实《意见》要求的基础上,组织职工认真学习《条例》,进一步增强节能意识,加强用能管理,广泛开展节能宣传、教育和培训,普及节能科学知识,在生产、生活等场所广泛开展节能活动,争做全社会节能表率。

 

 

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节能措施摘要

2008年8月13日

 

    一是公共机构应当建立、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

    能系统操作规程,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、维护保养、巡视检查,推行低成本、无成本节能措施。

      二是公共机构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,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。重点用能系统、设备的操作岗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。

     三是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,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、设计、融资、改造和运行管理。

     四是公共机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,应当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。公共机构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,应当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。

     五是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,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分析,明确节能指标,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。

     六是公共机构应当减少空调、计算机、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,及时关闭用电设备。

     七是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,充分利用自然通风,改进空调运行管理。

     八是公共机构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,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,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。

     九是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,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,优化照明系统设计,改进电路控制方式,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,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。

     十是公共机构应当对网络机房、食堂、开水间、锅炉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,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。

     十一是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标准配备,优先选用低能耗、低污染、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,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。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,制定节能驾驶规范,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。公共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,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、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。

    

    另:8月12日,全省统调装机容量4351.3万千瓦。受缺煤停机、发电机组临故修、奥运环保停机、运行机组降出力及电网事故备用等因素影响,电网可用出力3361.9万千瓦(含华北电网支援山东电网75万千瓦),统调用电限额为3100万千瓦。统调用电最高负荷3127.4万千瓦,统调用电量6.77亿千瓦时。

    按照有序用电方案,电网进行了移峰,电网最大移峰负荷558.1万千瓦,全天累计移峰电量5684.8万千瓦时。



打印本页 || 关闭窗口 
 

版权所有:山东电力集团公司
山东省济南市经二路150号 邮编:250001 电话号码查询:86932222 总值班室:86035999
鲁ICP备05002336号 制作维护:山东电力报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