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肩负起节能社会责任

□本报评论员

  当前,油、电、煤日趋紧张,节约能源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一场全民节能行动正在全国上下展开。

  7月23日,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,决定在全国开展全民节能行动,提出了十项行动内容,包括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、每周少开一天车、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、减少电梯使用、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、普及使用节能产品、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、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、培养良好节约习惯。这十项行动内容关乎到我们的工作、生活的方方面面,只要我们用心做好了,节能就一定会取得成效。

  节能降耗,大家都非常关注。能源供应紧张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,解决能源问题,必须坚持“节约与开发并举、节约优先”的方针,把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。

  今年以来,针对电煤短缺带来的生产经营成本上升、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、公司发展成本大幅提高等严峻形势,5月30日,集团公司发起了“节能降耗,勤俭办企业”活动,并推出了十项保障措施。广大干部职工迅速行动、积极参与,结合实际、立足岗位,广泛开展了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节能降耗活动,取得了显著效果。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,充分体现了集团公司强烈的忧患意识、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,充分体现了节能增效的紧迫性和工作的超前性。

  随着全民节能行动的开展,公司系统“节能降耗,勤俭办企业”活动还需不断深化。我们应该看到,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影响,供电企业正承受着较大的成本上涨压力:征地、拆迁标准的提高,建材价格的上涨带来的电网建设等发展成本大幅度提高,还本付息压力加大;支援抗灾救灾等预算外支出加大;电力供应紧张带来的限额用电和峰谷电价比例增大。受以上诸多因素影响,部分供电企业将面临减收或亏损的严重压力。因此,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“节能降耗,勤俭办企业”活动,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,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,确保完成全年业绩责任目标。

  深化“节能降耗,勤俭办企业”活动,既要抓小更要抓大,统筹兼顾,突出重点,健全和完善保障激励机制。要抓住生产技术、电网调度方式、市场需求侧、线损、变电设备、施工机械、生产工器具等应用面广、潜力大、见效快的关键领域,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,广泛应用各种节能新材料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,探索和完善综合配套等新措施,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,建立节约型生产方式、工作方式、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,大幅度提高节能降耗效率,对节能降耗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应有的奖励。形成“节约能源光荣、浪费能源可耻”的舆论氛围,把“节能降耗,勤俭办企业”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。

  深化“节能降耗,勤俭办企业”活动,还需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。电力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基础行业,既是电力的供应者,也是社会节电的倡导者和组织者,这种双重角色,决定了我们在全民节能行动中,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。即将颁布的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,已经明确公共机构及其负责人在节能工作中的责任,规定公共机构应建立健全节能管理规章制度,提高节能管理水平,及时发现和纠正能源浪费现象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我们要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,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,在这方面作出表率。因此,在组织开展好自身节能工作的同时,我们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,广泛组织开展社会节电工作,积极主动地帮助广大客户特别是各类大客户优化节电方案,既满足客户合理用电需求,又达到科学用电、节约用电目的,进一步提高电力使用效率。在此方面,不少单位已经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,希望能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。

  肩负起节能社会责任,任重道远。只要我们真抓实干,扎扎实实地落实好全民节能行动的十项行动内容,节能降耗就一定会取得明显的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