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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电网公司奥运保电十项重点要求

  本报讯 7月10日,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签署国家电网公司2008年第2号令,下达《国家电网公司奥运保电十项重点要求》,本要求自7月20日起施行。全文如下:

  一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完善保电组织体系,确保责任到位。加强统筹协调,确保措施到位。增强集团意识,严肃工作纪律,服从统一指挥。发挥大电网优势,全系统保奥运,全方位保安全。

  二、确保电网安全。加强统一调度,细化方式安排。严格运行监控,严禁超限运行。强化现场监督,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。坚持团结治网,加强沟通协调,关注电煤供应,确保电网稳定运行。

  三、保障场馆供电。落实各项供电保障措施,确保奥运场馆供电安全可靠。明确场馆用电安全责任,落实场馆内外部供电系统及备用电源技术衔接措施,有效实施场馆供电保障工作。

  四、加强安全保卫。强化电力设施防护体系,落实赛时保电防护措施。加强防护队伍管理,保证防护力量,严防敌对恐怖势力破坏。严格电力调度大楼及重要变电站安全保卫和出入管理。

  五、落实有序用电。做好电力供需平衡,强化需求侧管理,落实有序用电方案。执行奥运环保措施,合理调整开机方式,服务绿色奥运。

  六、做好优质服务。提高服务品质,规范服务行为,严格执行员工服务“十个不准”,认真履行供电服务“十项承诺”,保证95598热线畅通。

  七、强化信息安全。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重点措施,实施网络实时监测。严格保密制度,加强涉奥信息发布审核和涉奥材料保密管理。

  八、完善应急机制。完善奥运保电应急预案,统一配置应急电源。合理部署抢修力量,做好抢修物资准备。落实奥运赛时保障措施,严格执行“零报告”制度。

  九、确保队伍稳定。落实维稳责任,及时化解矛盾,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,细化内部防范措施,严防邪教分子捣乱破坏。

  十、同心奉献奥运。党政工团齐心协力,全体员工恪尽职守,发扬抗冰抢险、抗震救灾精神,连续作战,不怕疲劳,确保完成奥运保电任务。